民建鄂州发【2016】17号
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“不忘合作初心,继续携手前进”
专题教育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支部:
根据民建省委要求,现将民建中央《关于开展“不忘合作初心,继续携手前进”专题教育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通知要求,结合“两学一跟”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,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十八大、十八届历次全会特别是六中全会精神,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,通过多种形式,迅速在会内掀起学习热潮,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市委会。
附件:《关于开展“不忘合作初心,继续携手前进”专题教育的通知》
2016年11月30日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