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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7-07-11 16:27:01| 浏览次数:

民建鄂州发【2017】3号


关于表彰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



各支部、专委会:

  根据《民建鄂州市委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》的规定,市委会对2016年支部、专委会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,量化打分。经五届三次市委(扩大)会议集体研究,决定分别授予企业二支部、企业一支部,法制专委会、人资环专委会“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支部”、“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专委会”荣誉称号。

 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,继续努力,立足双岗,再立新功。同时号召,其他支部和专委会要以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为榜样,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,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!


附:

  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支部:

  企业二支部

  企业一支部

  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专委会:

  法制专委会

  人资环专委会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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